一级建造师考试如何计分

左芳精彩说 · 2024-12-25 00:46:07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计分方式如下:

成绩计算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不同报考级别成绩有效期不同。

全科(考4科)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二科(考2科)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合格标准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一般为各学科总分的60%。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96分合格。

计分方法

选择题

单选题选对得全分,选错不得分。

多选题选对得满分,少选每个选项得0.5分,错选不得分。

主观题

主观题每个题目分值不一,判卷主要看得分点,回答到得分点上就能得分。

主观题答案需要书写工整,对号入座,分条作答更易得分。

成绩处理

考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评分,因此不会出现0.5分的情况。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计分方式主要是按照各科目总分的60%来计算合格标准,选择题和多选题的计分方法不同,主观题则根据得分点进行评分。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处理,确保考生查到的分数为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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