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包括:
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义务和职责。
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公正水平。
4. 不以个人名义承担监理业务。
5. 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6. 不为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单位、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之间的关系及不同点如下:
编制时间方面
监理大纲:在监理投招标阶段编制。
监理规划:在签订监理合同之后编制。
监理细则:在监理规划编写完成之后,开展监理工作之前编制。
编制的主持人
监理大纲:由监理单位技术部门或技术负责人编写。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支持编写。
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
所起作用
监理大纲:起着承接监理任务的作用,并可以为中标后开展监理工作起指导作用。
监理规划:起着指导监理内部自身业务工作的作用。
监理细则:起着具体指导监理实务作业的作用。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上述职业道德和规定履行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独立性。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合理组织和安排监理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