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 是可以进行申诉的。以下是申诉的相关信息:
申诉时间 :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诉方式:
考生需要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申诉材料:
申请时需要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申诉范围:
申诉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复查流程
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注意事项
成绩复核并不是重新阅卷,而是根据考生成绩和试卷上的信息进行重新计算。
如果考生的成绩已经经过多次复查且结果一致,复核成功的可能性较小。
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考生对成绩的异议程度及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建议考生在申诉前详细了解申诉政策和程序,认真分析自己的成绩,找出成绩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