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接受继续教育;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不得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这些权利和义务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依法、公正、独立地执行其职责,同时保护其合法权益,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