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肯转注一级建造师,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沟通协调
首先,与原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单位不同意转出的具体原因。有时可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误解导致的。在沟通时,可以强调转出对个人职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同时也应表达出对单位的尊重和理解。
提供解聘证明
如果原单位坚持不同意转出,您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聘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需要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满足转注册条件
在申请转注册前,请确保您满足以下条件:
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时间;
如已经是转注册的,则一年内不可以有两次以上的转注册;
没有其他建设部的证书在原聘用单位;
拿到原单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章;
原单位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变更转出;
已找到新的注册接收单位。
求助建设厅
如果以上步骤完成后,原单位仍然不同意转出,您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厅或相关部门咨询求助,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问题。
查阅合同条款
检查你与兼职企业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转注的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按照合同执行或寻求法律帮助。
寻求行业协会帮助
如果个人沟通无果,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建设行业协会或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他们可能会提供行业规定或政策支持。
法律途径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探讨是否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企业履行相关义务。
找到新接收单位
尽快找到新的注册接收单位,同时保持与原单位的联系。因为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是需要原单位配合的。
向劳动局投诉
如果企业不开解聘证明,您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证明你已从原单位离职,取得离职证明。如果对方不愿意,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强制注销
如果原单位不配合办理注销注册,您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窗口办理强制注销。所需材料包括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解聘证明原件、注册申请表及在岗情况诚信承诺书等。
通过以上步骤,您应该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