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报告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验收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特性、合同目标、工程项目组成、现场的安全情况、质量情况及进度等。
监理规划:
包括监理制度的建立、监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等。
监理过程:
包括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和监理过程情况,如监理会议记录、监理发施工单位的通知单、联系单,以及停工单复工单等。
监理效果:
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经验与建议:
总结监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其他需要说明或报告事项:
包括其他需要特别说明或报告的事项。
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和说明事项:
如相关的数据、资料、附件等。
工程照片(有必要时):提供工程现场的照片以辅助说明。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监理工程师报告的全面范围,旨在确保监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同时满足业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