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不需要强制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二级建造师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转出原单位:
双方协商:
首先,二级建造师可以尝试与原单位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并办理转出手续。
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无果,二级建造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并办理转出手续。
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建造师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转出原单位。
提交申诉书:
若原单位不配合办理转出手续,建造师可以向建委相关部门提交建造师申诉书,请求强制转出并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解聘行为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合法合规。在解除劳动关系后,还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开具离职证明等后续事项,并妥善处理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
因此,二级建造师并不需要强制离职,而是可以通过上述方法来合法合规地转出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