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级建造师的审核方式如下:
网上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期间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需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考后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和合格标准,对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网上初审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考前审核
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参加考试。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同样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请根据最新的考务通知或官方发布的信息进行准备,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