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应遵循以下原则:
守法:
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诚信:
监理工程师应诚实守信,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保持职业操守。
科学:
监理工程师应科学管理,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正:
监理工程师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人或组织的影响,独立行事,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客观: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问题时应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独立:
监理工程师应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外部干扰,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保护合法权益:
监理工程师应保护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保护环境:
监理工程师应保护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保护安全:
监理工程师应保护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同时提供热情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权责一致: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责任明确。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全部工作的负责人,应建立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明确权、责、利关系,形成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综合效益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确保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准则,旨在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和质量,同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