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处理合同时,计价方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确定合同计价方式
总价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
单价合同: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根据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
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工程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
计算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措施项目费 + 其他项目费) × (1 - 规费费率) × (1 - 增值税率)。
合同价款的支付
通常,承包方完成项目后,委托方应按时支付合同总价款,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的费用属于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但计算签约合同价时不考虑这些变更和调整的费用。
风险分配
总价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下承包商承担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变动总价合同下,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根据具体情况分配。
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各项工程量和单价计算总价。
定额计价:按照预算定额的分部分项子目计算工程量,并套用对应的预算定额单价确定各项费用。
以上步骤和原则为一级建造师在处理合同时提供了基本的计价框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价方法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