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防工程师补贴申请的相关信息如下:
补贴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
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称“证书”),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浙江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申领时已失业的,到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代为申领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通过省级集中的业务经办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及其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在省级集中的业务经办系统未上线之前,审核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zj.osta.org.cn/)或当地职业资格系统甄别证书信息。审核通过的,应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于公示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审核不通过的,应书面告知原因。
其他注意事项
二级消防工程师在个别地区可享受国家补贴,但并非所有地区都有此项补贴。浙江明确回复消防工程师不在发放行列内。
补贴申请一般要求在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否则可能作废。
建议: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人社局或登录当地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最新的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