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延期申报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工程变更指令:
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导致工程量增加。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遭遇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工程暂停与剥离检查:
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或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
约定顺延工期: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经发包人或监理人签证确认。
提交延期意向和详细资料:
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延期意向,并承诺继续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正式延期申请报告:
延期时间终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报告。
建议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及时与监理工程师沟通,并按照合同规定提交相关的延期申请和证明材料,以确保延期的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