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不良记录会被计入个人信用档案,这可能会对个人的未来职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在换工作、借贷或涉及信用问题的事件中。具体的不良行为及其公布期限如下: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公布期限为1年。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公布期限为1年。
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
公布期限为6个月。
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公布期限为1年。
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公布期限为1年。
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
公布期限为1年。
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公布期限为1年。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公布期限为1年。
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
公布期限为1年。
在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活动中,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公布期限为1年。
这些不良记录可以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需要提供工程师姓名、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建议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避免不良行为的发生,以维护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