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完成以下规定动作: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主持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年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
审批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签发施工图纸。
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签发合同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和复工通知。
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签发变更、索赔和违约有关文件。
签署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参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此外,总监理工程师还需履行以下职责:
监督工程进度:
确保工程按照预定时间表进行,并及时处理任何延误或问题。
确保质量控制:
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水平。
管理工程预算:
确保工程预算得到有效控制,并确保工程不超过预算。
协调各方利益:
协调业主、承包商、设计师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处理问题和纠纷:
处理任何工程问题和纠纷,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确保安全措施:
确保工程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并确保工程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撰写监理报告:
详细记录工程进展和问题,并向业主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汇报。
管理工程文件:
确保工程文件和记录得到妥善保存和归档。
这些职责和动作共同构成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的核心工作,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协调各方关系,处理问题和纠纷,并撰写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