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章的刻制规定如下:
持证人自行刻制
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通常是由持证人自行刻制或委托相关单位制造的。
持证人需要携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到具备资质的印章刻制店进行刻制。
单位负责刻制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也可以由注册单位负责刻制。
自行到公安局备案的印章工厂刻制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需要带上资料到公安局备案的印章工厂自行刻制,并且需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办理。
委托他人刻制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可以由单位或机构代为刻制,也可以由本人委托他人代为刻制,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并选择正规的刻章机构进行刻制。
建议
选择正规刻章机构:无论是由持证人自行刻制还是委托他人刻制,都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机构,以确保印章的质量和安全性。
携带必要证件:在刻制印章时,必须携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以便刻章机构进行核实。
备案登记:根据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在制作完成后需要进行备案登记,以确保印章的合法使用。
这些规定为一级建造师提供了执业印章刻制的灵活性,同时也确保了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