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沟通:
首先,应与总监理工程师取得联系,了解其离岗的具体时间和联系方式,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沟通和协调。
通知相关方: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业主、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方,说明总监理工程师的离岗情况,并提供替代方案。
安排替代人员:
请其他有资格的监理工程师代替总监理工程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作交接:
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交接和记录,以便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回岗协调:
在总监理工程师回岗后,及时与其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法律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在岗而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暂时撤销部分重要岗位工作的监理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终止监理合同等行政措施,甚至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挂证问题:
对于挂证行为,一旦发现,可能会注销资格证,并三年内不得注册。对挂证企业也会给予通告批评、经济处罚,甚至吊销企业资质。
建议:
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若总监理工程师因故不能到岗,应及时与各方沟通,合理安排替代人员,并确保工程交接的顺利进行。
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的监督,对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