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具备以下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开展工作。
恪守职业道德: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不得出借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保守秘密:
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确保项目符合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协调各方关系: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严格验收工程: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接受继续教育: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参加职业继续教育。
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独立开展工作: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不受其他方的不当干预。
廉洁奉公: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这些义务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以专业、公正和负责的态度执行其职责,从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