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如下:
每一注册有效期
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 60学时,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 120学时。
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
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
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
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
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必修、选修各60学时)。
总结: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需要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
对于重新申请注册或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情况,有特定的学时要求。
二级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要求与一级造价工程师相同。
建议: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学时的充足,以保持其执业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