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考试科目及满分
工程管理与实务:100分
工程经济与招标投标管理:100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0分
因此,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总分为 300分。
各科目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6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合格标准是每科独立的,并不是将所有科目的分数加总后得出的。
成绩计算与合格判定
成绩计算:每个科目的成绩是单独计算的,没有将所有科目的分数加总后计算总分。
合格判定:考生需要达到每个科目的合格标准才能算作考试合格。例如,《建设工程经济》需要考到60分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需要考到78分以上,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需要考到96分以上。
成绩评定
最后统计成绩时,采用4舍5入的方法进行评分,确保考生查到的分数不会出现0.5分的情况。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总分是300分,每个科目单独计算成绩,合格标准根据各科目设定,成绩采用4舍5入的方法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