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按照总分的60%计算。具体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满分130分,78分为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130分,78分为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满分160分,96分为合格。
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如果未能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成绩会被作废。
建议考生详细阅读相关考试文件,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并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以便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