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准则:
守法: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这包括只能在核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开展监理活动,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遵守关于企业法人的其他法律法规。
诚信:
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这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承揽监理业务时,不得夸大自己的能力,不得擅自分包或转让,同时应建立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水平。
公正:
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监理工程师应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贿赂和礼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不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科学:
依据科学的方案、运用科学的手段、采取科学的方法开展监理工作。这要求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在从事监理活动时,应当恪守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保证公正性,并运用科学的方法,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