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后,进行投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提供变更证明
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以证明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
满足新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册登记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工作年限5年以上(工作年限以最早取得监理资格证书时间开始计算)。
作为总监至少完成一项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水运工程。
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明变更情况
投标截止之日起1080天内(以建设单位签字同意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撤换但未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或没有发生过变更撤换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发生变更撤换承诺书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及时通知招标人或业主
如果决定更换监理工程师,需要及时通知招标人或业主,并解释更换的原因。
提供新的监理工程师的资料,包括其经验、资质和证书等。
与招标人或业主重新协商合同条款,包括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薪酬和时间安排等,并签署新合同。
奖项加分
可以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
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在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后进行投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