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注册和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主要包括:
人事部
负责一级建造师的考试组织、管理和监督。
负责颁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建设部
负责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与人事部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的考试和认证工作。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承担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制定考试大纲、命题规则以及考试时间安排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一级建造师考试。
监督和管理建筑领域的规章制度,为一级建造师提供法规和知识支持。
负责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及相关工程。
交通运输部 和 水利部
参与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的管理和注册涉及多个部委和部门,确保其执业资格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