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可以评审副高级职称。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评审条件
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并注册满两年。
根据学历的不同,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例如:
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7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2年。
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5年。
需要有相应的业绩成果,如满足其中一条或两条业绩条件。
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组织审核(按照属地审核的原则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面试答辩,专家评议,公示,下发批准文件。
所需材料
学历或学位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后业绩或近五年个人主要业绩。
考核人员所在单位对该人员工作能力综合评价。
其他信息
除了上述条件外,一些省份如江苏明确一级建造师可以直接对应中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副高职称的依据。
其他如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职业资格也属于可以考核认定为副高的范畴。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评审副高级职称,评审过程包括个人申请、组织审核、面试答辩、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环节,所需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申请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