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气体安装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及其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固定牢靠 。检查数量为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为观察检查。预制灭火系统在喷放时会产生冲击和震动,因此应将其固定牢靠,防止被任意移动
。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周围空间环境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为全数检查。
室内气体消防灭火系统安装规范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1301灭火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施工准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检查管路及喷嘴位置、确定施工方法、配备所需各项资源等。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包括管道支、吊架安装,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相关表的规定,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两遍防锈漆,钻孔应采用台钻。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准备包括材料及机具、系统组件、管材及其它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机具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焊缝射线探伤设备、钻孔机、电锤、台钻、试压泵、气焊工具、倒链、管钳、扳手、手锤、改锥、水平尺、钢卷尺等。作业条件包括主体建筑结构已经验收,现场已清理干净,防护区和贮瓶间设置条件符合设计要求,测量基准已明确,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安装规范要求
安装场所应满足一定要求,如管网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并应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压力容器存放的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储瓶间的环境温度应为-10~50℃,要求室内干燥,通风良好,钢瓶不应接近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安装场所应有专用消防电源。
储存装置安装要求包括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再充装和装卸,宜留出不小于1m的操作间距。装置应固定牢固。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并应标明每个容器的编号、容积、皮重、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的设计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对保护区的要求包括保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5h,允许压强不应小于1200Pa,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保护区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保护区门口应设置紧急启停按钮。在所有的情况下,紧急启动控制应优先于紧急停止功能。保护区应设置火灾报警和气体喷放的报警信号。
气体消防灭火系统安装工艺
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管段。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
系统调试及功能验收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完应按防护区总数(不足10个按10个计)的10%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喷气的区域应做好防护措施。试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气体灭火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