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是试卷总分的60%。科目分数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合格标准96分。
成绩有效期: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不会出现0.5分的情况,因为考试采取的是四舍五入的办法,最后考试结果是整数。
请根据这些标准判断您的考试成绩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