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跨省转注册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办理住所迁移手续
到新居住地的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
转移建造师资格证
在原省份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资格证转移手续。
注册工程师资格
查询新注册地的注册机构,了解注册条件和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如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资料等。
进行现场审核和考试(如果需要)。
办理居住证与工作许可证
在当地公安局办理居住证登记和工作许可证。
提交转注册材料
包括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等。
审核与注册
新注册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审核通过后,颁发新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可能合并原证书。
备案
将新证书交回原注册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继续教育
完成继续教育要求,并在网上进行注册缴费。
领取新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持证人需要前往目标省份的主管部门领取证书。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