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级建造师的审核程序如下:
考生自查
考生需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进行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逐一进行审查。
初审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查询验证,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
初审通过后,单位需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退还原件,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市州人社局审核
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局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
审核时主要对初审结果进行核验,重点确认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州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公示审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将组织人工核查,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后续在人社局官网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建议考生在整个审核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交和核查,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