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查过成绩后,考生可以进行以下几项操作:
成绩复核与申请
如果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考后资格复审
部分考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社保流水等证明材料进行抽查。审核方式分为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两种。网上审核是考生在指定时间进入所在省份指定的软件或平台系统,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现场审核是针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在线核查未通过或免试材料未识别的考生而设立的,需要携带规定的报名证明材料和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关注合格名单
各地考试机构会在查分后及时公布考试合格人员的名单,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以上。考生可以关注当地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告,以获取合格名单。
领取合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领取时间会根据考生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通常会在次年的五月份左右进行。考生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到所属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也可以选择委托邮寄。领取证书前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因此考生需要提前做好财务准备。
规划未来
考试通过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考增项、考其他证书或不再考证。考增项可以选择含金量较高、对自己工作有帮助的专业,如市政、水利等。如果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考虑考消防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等其他证书。
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知,按照规定进行成绩复核和资格审核,以确保顺利获取一级建造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