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二级建造师注销所需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离职证明。
如有多证合一的情况,需要提供合并后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填写好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加盖原聘用单位的公章。
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注销注册时不需要提供)。
解聘证明或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提交至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询注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