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拿红包是 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具体来说,如果监理工程师收取的红包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则构成受贿罪,会被判处刑罚。而如果红包金额未达到五千元,虽然不构成受贿罪,但仍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其他法律责任。
此外,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拒绝收受任何形式的红包,以维护公平公正的行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