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楼梯防火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材料选择
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处的平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小时。
墙面和门窗设置
在楼梯周围2米内的墙面上,除疏散门外,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疏散出口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必须向外开,不应设置门槛。
疏散通道
室内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根据使用性质有所不同:医院病房为1.30米,居住建筑为1.10米,其他建筑为1.20米。
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若必须采用,则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度,且每级离扶手250毫米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20毫米。
楼梯空间尺度
梯段净高应不低于2.2米,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应不低于2米。
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其他要求
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房间门窗(住宅除外)。
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可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在火灾情况下,楼梯和疏散通道能够提供足够的耐火性和安全性,以便人员能够迅速且安全地疏散。建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以确保建筑物的防火性能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