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一般为 每三年,即每三年需要完成一次继续教育。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一级建造师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如果注册了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但通常会在注册有效期满前进行。例如,有信息称继续教育一般在每年3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当地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
建议持证人及时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其他官方渠道的通知,以确保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其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合法有效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