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二级建造师的执业印章 不再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建委将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注册二级建造师印章。现在,注册成功的建造师需要自行委托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制印企业刻制执业印章。
尽管执业印章不再统一发放,但二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上仍然会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此外,虽然执业印章在实际工作中使用较少,但并非完全不存在。
因此,建议您在考取二级建造师证书后,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刻制执业印章,并在需要时妥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