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必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对于非工程类专业的人员,则需要在建设工程行业工作满15年。
工作经验要求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对于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两个科目。
考试科目与合格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通常包括三个科目: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一般为卷面总分的60%。
具体合格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
吉林省:管理55分,法规55分,实务60分。
西藏自治区:管理58分,法规58分,实务50分。
北京、福建、贵州、河南、江苏、上海、四川、天津、浙江、重庆等地合格标准为卷面总分的60%。
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辽宁、陕西、云南等地保持不变或有所调整。
免考条件
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这些标准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在报考前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