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不得向施工方

小笨熊说故事 · 2024-12-26 20:15:51

监理工程师不得向施工方的行为包括:

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

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贿赂、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

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

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其监理地位,向承包人提出不正当要求,如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方便或需要,或进行不合法的经济往来。

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

监理工程师不得因得到承包人的关照而放松对工程合同的要求,或故意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接受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

监理工程师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得接受与监理项目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消费性活动。

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个人费用转嫁给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需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为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或索取报酬、回报、补贴:

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职权为施工单位等提供有偿服务,或通过其他形式索取不正当的报酬、回报或补贴。

利用职务之便推荐分包单位、工程材料、设备等:

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工程材料、设备等,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态度,有效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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