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职业守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遵纪守法,维护建造师的声誉
自觉遵守国家和行业的行为准则,维护行业和职业身份的声誉。
对社会和公众的责任
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方案,承担建造师职业行为中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向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坚持文明施工,做到施工不扰民,作业不污染,现场规范有序。
诚实信用
诚信可靠,掌握并提供全部且全面的信息,不得刻意隐瞒。
对委托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具有保密义务,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积极采纳用户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热忱为用户服务,维护行业信誉。
自身职业能力
对于自身职业能力有清醒的认识,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只承担自己能够胜任的工作,不企图承担超越能力范围的工作。
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廉洁自律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得索取或者收受除应得报酬以外的其他礼金、财物,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尊重他人
尊重他人包括尊重他人本身以及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对他人抱有偏见,不得故意或无意做出有损他人信誉的行为。
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在取得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
注重团结与协作,努力做到互惠互利、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公平公正
始终保持公平以及公正的立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
当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不得利用专业优势,诱导委托人做出决定。
勇于承担责任
敢于承担职业责任,不推诿、不逃避。
这些职业守则旨在确保二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行业声誉,保护公众利益,并展现出专业、诚信、公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