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监理工程师签字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签字内容与职责相关 :监理人员的签字应与其个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紧密相关,同时需要符合具体的记录要求。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通用表
开工报告:
审查意见可填写为“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同意开工”。
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审查意见可填写为“同意资格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批表: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可填写为“经审查该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图纸及合同要求,同意按此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监理单位检查结论可填写为“符合要求”。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申报审批表:审查意见可填写为“同意”。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可填写为“同意隐蔽,进入下道工序”。
工程报验单:监理单位意见可填写为“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验收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报验单:监理单位意见可填写为“经预验收,本工程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合同要求。本工程预验收合格”。
主要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核查结论可填写为“同意施工单位检验结果”。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各方会签表:结论可填写为“各子分部工程均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及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齐全,合格;观感质量好”。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参加各方对工程质量的评价书:结论可填写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核查结论可填写为“同意施工单位检查结果,验收合格”。
监理签字规范用语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填写为“经审查,该方案可行,同意上报”。
项目(合同段)开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填写为“测量准备工作满足项目开工条件”。
试验准备工作:试验专监可填写为“试验准备工作满足项目开工条件”。
签字规范的定义与目的:
签字规范是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工程文件、报告、记录等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的一系列标准和程序。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工程按照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在签字时能够准确、清晰地表达其审查意见和结论,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签字,并在签字前仔细核对相关文件,确保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