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根据其重要性、开挖深度、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保护要求等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级基坑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开挖深度大于10米;
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
二级基坑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
三级基坑
开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
此外,基坑还可以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分类,例如:
按开挖方式分:放坡开挖和支护开挖。
按功能用途分:楼宇基坑、地铁站基坑、市政工程基坑、工业地下厂房基坑等。
按安全等级分: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二级(破坏后果严重)、三级(破坏后果不严重)。
这些分类标准有助于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性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