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盖章通常需要在以下地点进行:
1. 证书颁发机构:一般为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
2. 主管部门:有的地区可能需要在省级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3. 用人单位:部分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能要求在单位公章处盖章。
盖章流程一般如下:
1. 准备材料:包括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等。
2. 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到相关盖章地点提交申请。
证书上通常需要盖的章包括人事部、建设部章以及注册单位的公章。
如果证书上没有钢印,建议您带好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人事考试院说明情况,争取尽快补盖上。
需要注意的是,公章应盖在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的指定位置,通常是报名表上的“单位意见”或“单位盖章”栏内,以确认报考者的工作单位已经知晓并同意其报考二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