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权限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地域限制
二建证书主要在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效,即取得证书的省份只能在该省份注册。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沪苏浙地区互通,持有这些地区二建证书的人员可以在示范区范围内跨省执业。
执业范围
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工程规模限制
可以承担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负责人。
可以承担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负责人。
可以承担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负责人。
其他职责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筹备工作,包括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
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进行施工工序、施工方法的可行性论证和技术经济分析。
进行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现场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评估和验收工作,包括对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收。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的权限范围在地域上受到一定限制,但在执业范围、工程规模和其他职责方面相对广泛。持有二建证书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担任项目经理、从事施工活动管理,并参与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