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签字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造价员签章的有效性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应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用章。然而,由于2016年造价员资格的取消和目前过渡期的结束,造价员签章已经无效。建议改为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个人执业印章。
签字的责任
造价工程师人员应当在本人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在后续的任务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标文件的签字要求
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必须有投标单位盖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个人执业印章。这一修改旨在强化投标供应商的意识,减少错误,并避免加盖无效的造价员执业章和签名。
投标文件必须要造价员盖章并签字,否则可能作为废标。
其他相关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并作为办理审批、报建、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需要造价工程师签字的资料还包括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结算书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等。
建议
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在造价员资格取消后,应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签字和盖章,以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明确责任:造价工程师在签署文件时应明确其责任,确保所有签字和盖章的文件均真实有效。
遵循最新规定: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应及时关注并遵循最新的行业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工作的合规性。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程造价文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明确造价工程师在文件签署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