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 不得转让监理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2款的规定,转让监理业务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因此,建议监理工程师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监理业务转让,以免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 不得转让监理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2款的规定,转让监理业务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因此,建议监理工程师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监理业务转让,以免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本文标题:监理工程师转让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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