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二级承接工程范围如下:
城市道路工程:
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的新建工程,以及道路的拓宽改造和修复工程。
城市桥梁工程:
可承接单跨跨度小于100米的桥梁工程,包括城市内河上的中小跨径桥梁建设,以及桥梁的加固和维修工程。
城市排水工程:
涵盖城市排水管道的新建和改造,包括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的铺设,以及老旧城区排水不畅的管道改造。
城市供水工程:
可以承接日供水5万吨以下的供水工程,包括小型城镇的供水设施建设及已有供水系统的升级改造。
城市燃气工程:
能够承接中压以下的燃气管道和调压站工程,为新开发的居民区或商业区提供燃气供应服务。
其他工程:
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断面小于25平方米的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城市广场和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可承接的工程范围还需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实力、施工经验等方面的要求进行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