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计量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计量组织类型
监理工程师独立计量: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单独承担,承包人可提出异议,监理工程师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进行计量:承包人完成工程后自行计量,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双方共同进行计量,签字认可。
现场计量程序
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并附必要资料。监理工程师应提前通知承包人或代表,双方委派合格人员协助计量,可采用记录和图纸在室内计算,结果需双方同意并签字认可。
工程计量依据
按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工程量清单漏项、计算偏差及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据实调整。
工程变更价款确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项目的,采用该项目单价;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增加部分单价调低,减少部分单价调高。
没有适用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参照类似项目单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变化调整,不得浮动。
其他调整事项
工程量价款调整考虑合同约定、市场行情、政策变动等因素。
法律法规变化导致费用增加或减少时,由发包人承担或扣减,工期延误应予顺延。
项目特征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改变为止。
建议
在实际工程中,建议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计量规定进行计量,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工程变更和工程量调整,应及时提交相关报告并经过双方确认,以避免后期纠纷。同时,关注市场行情和政策变动,合理调整工程价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