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省内转注手续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劳动合同
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
学历证明
职称证
网上申请
建造师本人登录“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填写变更申请信息,选择“聘用企业变更”。
提交变更注册申请,等待新单位接收并同意。
原单位审批
原单位登录系统,签署同意意见。
确认变更后,原单位在网上完成相关手续。
现单位审批
新单位登录系统,签署同意意见。
打印变更申请表,由建造师本人签字。
新单位将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邮寄给建造师本人。
现场办理
建造师本人携带所有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省建设厅对外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审核与领证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出票,建造师可领到新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遗漏或错误。
提前与原单位和现单位沟通,确保双方同意并了解具体流程。
在办理过程中,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申请状态,确保变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