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市政承包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资格条件
需要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以上。
不得有违法违规记录,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承包能力条件
参加相关工程管理人员的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
企业实力需满足工程规模和业绩要求,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和施工人员证书等资料。
经济实力条件
企业的资金实力应与承包的市政工程规模和难度相适应,并有足够实力保证完工品质。
技术水平条件
具备科学、规范的施工管理和操作技能。
能够指导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计划有序施工。
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不断提高技能水平。
企业资质要求
企业资产需达到一定规模,如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需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的人员等。
企业近10年需承担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承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供水工程等多项市政工程任务,但单项合同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咨询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