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取水口的设置应遵循以下规定:
取水口位置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米。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米。
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米,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米。
天然水源取水口
天然水源消防车取水口的设置位置和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中有关地表水取水的规定。
取水头部宜设置格栅,其栅条间距不宜小于50毫米,也可采用过滤管。
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其他注意事项
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要高于水池最低液位,保证水源充足,设计时注意取水口直径不宜小于150毫米,方便快速取水。
这些规定确保了消防取水口的安全性和实用性,有助于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获取水源。建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以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