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教育要求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
根据相关规定,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 每三年一次。
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等内容。选修课内容为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为二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
继续教育形式
继续教育的形式一般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也在探索网络教育方法。
报名与学习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持证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可以通过当地建筑行业协会或官方网站查找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了解学习内容和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
考试与合格
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继续教育培训班,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的情况,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证书延续
根据“管理条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不满足继续教育要求的人员是不能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
建议:
持证人员应定期关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及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确保在注册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要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