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夜间施工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
提交的材料可能包括:
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
重点工程概况及相关批文
材料审核
接件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符合审批条件后,进行签收并移交经办部门处理。
若材料不符合要求,接件部门将直接通知申请单位,并书面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许可条件核查
经办部门将依法对施工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工艺或特殊需要是否必须夜间连续作业
是否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或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是否必须夜间施工
公告与补偿
夜间施工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如夜间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应取得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检测报告,并与受影响居民签订补偿协议。
获得许可
经审查合格,申请人将获得夜间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请注意,夜间施工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